在第67届德国经验交流委员会 (German Central Experience Exchange Circle, ZEK) 的会议中,提出把多环芳香烃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bons, PAH) 物质清单由16项增加至18项多环芳香烃。新增的两项多环芳香烃物质完成德国对于限制消费品中使用八项多环芳香烃的建议。因此,将来要取得德国GS标记 (German GS mark),要先符合18项多环芳香烃的要求。
在制造塑料的过程中,会使用到矿物油,而当中一般含有多环芳香烃这些污染物。多环芳香烃也可成为能用作塑料及橡胶的染剂及填充剂的炭黑的部分。
目前如要取得GS标记,除了需要符合多项要求以外,还要符合现时16项多环芳香烃的要求。9月28日及29日举行的第67届德国经验交流委员会会议中接纳了由技术工作设备和消费品委员会 (Commission for Technical Work Equipment and Consumer Goods, AtAV) 扩大多环芳香烃物质清单的建议,把多环芳香烃清单的物质由16项增至18项。新增的两项物质为苯并[j]荧蒽 (Benzo[j]fluoranthene) 及苯并[e]芘 (Benzo[e]pyrene)。这两种物质均为《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规例》(REACH) 中列明受规管的项目,但目前并未纳入GS标记的范畴之中。
在德国安全技术认证中心中央部门 (Central Department of Federal States for Safety Features, ZLS) 正式发表该扩大清单后,将有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该两项新增物质将纳入发出GS标记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