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A认证-澳大利亚(以及新西兰)产品认证制度
一、 认证监督机构:
澳大利亚是联邦国家,电器安全及能耗要求的认证、控制和管理工作由各个州或地区的监控部门(Regulatory Authority)按照本州(地区)的认证程序进行。任何一个州颁发的证书在其他州(地区)同样有效,不许任何附加手续,这已经由立法的形式规定下来。此外,SAA标准制定机构的全资子公司QAS(Quality Assurance Services Pty Ltd.)是澳大利亚的NCB(National Certification Body),其出具的证书也到了各个州或地区的承认,有同等的效力。
二、 产品安全认证
澳大利亚没有统一的安全认证标志,各个州或地区都先后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对电器产品的管理方法。虽然名称及颁布的日期不尽相同,各个州或地区关于电气安全立法的内容基本一致。电气产品分为管制类电气(Prescribed Product)和非管制类产品(Non-prescribed Product)。
管制类电气产品根据AS/NZS4417.2划分,包含电热设备、制冷设备、电动工具、零部件等。目录在政府的公报上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昆士兰州、新南威尔士州及维多利亚州在认证进程中最为活跃。以昆士兰州为例,电力法(the electricity Act 1994)宣布了电器认证、销售及使用的详细规定。
1. 管制类电器:管制类电器强制必须取得由监控部门颁发的认可证书(Certificate of Approval),并且规定标识(必须打上证书号)。应当注意的是,认证程序只针对安全性而非性能或品质,除非与安全性相关。证书号的第一个字母显示该证书由哪个州或地区颁发。比如:
Q91610(昆士兰)
W2015(Western Australia 西澳大利亚)
V90263(Victoria 维多利亚)
N10422(New South Wales 新南威尔士)
2. 非管制类电器:非管制类产品虽然不强制取得认证,但其安全性由销售商(或生产商)负责,可以自愿申请认证。监控部门将为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颁发符合性证书(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取得符合性证书的电器产品可以打上证书号,证书号最后的字母显示该证书由哪个州或地区颁发,比如:
CS/431/Q(昆士兰)
CS/108/N(新南威尔士)
此外,RCM标志:目前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正在引入RCM标志(Regulatory Compliance Mark),以实现电气产品的统一标识,该标志是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监管机构拥有的商标,表示产品同时符合安规和EMC要求,是非强制性的。在产品取得安全认证和电磁兼容注册后,可通过颁发安全认证的监管机构或"RCM Registrar"(Standards Australia)申请使用RCM标志。
还有,Standards Mark标志:是由QAS颁发的产品安全标志,这个标志是非强制的。 |